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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國風流】倒大袖短衫配褲裙 :上衫下裙的民初時髦

對現代人來說,褂裙、唐裝、中式上衣等等,凡是領子豎起來的、或者斜襟盤扣的,通通畫入旗袍一類。殊不知在旗袍流行之前,最普遍的女裝款式其實是上衫下裙(或褲),在那個混亂、但又一切皆有可能的時代裡,烘托出民國初年的才女名媛的風采。

緊窄剪裁高衣領服裝流行一時

在一般的想像裡,彷彿改朝換代後,大眾立刻就穿上了不同的衣服,例如背景設在民國初年的戲裡,女角若不是身穿旗袍,就是穿著短上衣長百褶裙的鳳仙裝。但事實上,民國剛建立時,那些衣服根本還沒個影子呢……

 

民國十年到二十年間十分流行的倒大袖長裙款,也稱文明新裝,在民國十八年的《服制條例》裡,和當時開始流行的旗袍並為女子禮服。在倒大袖短衫流行的時候,姑娘們寧願冬天在衣服裡加襯皮草或毛氈,也要把手臂露出來吹風,這就是時髦啊~

 

從民國元年的服制規定裡可以發現,當時對禮服的定義,一方面來自西方,將西式的禮服大衣、燕尾服作為男子大禮服,另一方面承襲自社會現況,把原屬於男子便服的袍褂上升為常禮服,本是漢人女子常禮服的褂裙更提升到禮服的地位了──如今廣東、香港等地婚禮中還保有「龍鳳褂」的傳統禮服,對襟短褂搭配窄身長裙的造型,事實上就是清末民初女子褂裙式禮服的遺緒。(只不過現在新娘全身以大紅為底,上面金銀滿繡,還按金繡密度分為褂皇、褂后、大五福等檔次。但在七○年代以前,龍鳳褂都是傳統的黑衣紅裙配色)──不僅如此,當時規定的中式禮服的外褂皆四開裾,實際是化用了清代的禮服形制;而且例圖造型修長纖細,正是清末流行的緊窄款。

 

本來晚清時衣衫寬大,不論男女袖子都有一尺多寬,服裝上往往還搭配上大量鑲滾,造型極為繁複華麗。但在甲午戰爭、八國聯軍以後畫風突變,忽然走向窄瘦造型。這個變化從大城市開始,逐漸傳播至地方。到了宣統年間,寬袍大袖、大鑲大滾的造型,已經只有老派人或是鄉間才會穿了。張愛玲《更衣記》中的形容極具形象:「『小皇帝』登基的時候,襖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。」這個造型一直延續到了民國肇建之後。當時人吐嘈「新式衣裳誇有根,極長極窄太難論,洋人著服圖靈便,幾見纏躬不可蹲。」顯然他們認為這是受到了西方合身稱體的服裝風格影響,但衣服窄小貼身到好像一蹲下就會扯破似的,實在穿不慣啊。

 

民國初年女性流行緊窄款的服裝與超高元寶領,早期還會穿窄袖內搭,後來乾脆直接露肘。男性在比較正式的打扮中,帽子偏好戴西式的日常禮帽。

 

不過事實上,一切都是相對的。宣統元年的衣衫比起十年前自是緊窄許多,但比起之後,此時還算寬鬆的咧!而且當時女性有束胸的習慣,寬大的衫子套在身上,還顯得有幾分端莊優雅;窄款的長襖穿上身,纖瘦的姑娘狀似一捆柴火,稍為豐滿一點就顯得肚子肩臂格外圓胖。而且因為當時女裝最窄的位置就是在胸線上下,不管模特兒高矮胖瘦,都沒有腰身可言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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