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號 第68期
2017-10-23
十八世紀,中國閨秀不宜拋頭露面,朝拜與祭祀成為少數能夠名正言順外出的時機。英國對於淑女的規範則相對寬鬆得多,日常社交有助於人格發展(當然還是必須小心翼翼,比諸男女往來,有著不可通信、不可單獨乘坐馬車種種規矩),因而貴族、鄉紳無不熱衷舉辦私人舞會,乃至各郡/市/鄉/鎮都有或大或小的公共舞會,提供居民交誼。甚至可以說,後者是當時英國唯一打破階級分野的場域──只要負擔得起禮服與馬車,公共舞會是向社會大眾開放的──前提是負擔得起。
於是,禮服與馬車成為當時英國上流家庭的必要投資。小說《傲慢與偏見》當中,班奈特太太一生心願就是替五個孩子找到終身歸宿,即使所費不貲,也要想方設法將合乎社交年齡的女兒一股腦兒送去舞會結識異性。即使在家靠不了父母,出外也得靠朋友,另一作品《諾桑覺寺》,女主角凱薩琳出身威爾特郡(著名景點巨石陣所在地),由於家鄉沒有足夠能力/人力舉辦像樣舞會,拜鄰居艾倫夫婦前往巴斯度假之賜,也依附隨行。旅行當然是其次,舞會才是重點。
女性的權力,男性的義務
舞會是這麼進行的:事前邀約、現場邀約、司儀引介。對於已經結識的男女雙方,可以在舞會開始之前口頭約定成為對方舞伴,同時一言既出駟馬難追,舞會上大部分曲子必須與自己的舞伴進行。也有男女雙方經由共同朋友現場介紹認識的,此時男方可以選擇邀請,女方可以選擇接受。再者就是,舞會設有司儀一職,任務就是媒合現場男女,務必做到賓主盡歡。
按照主人地位/階級/人脈,或市鎮規模大小,舞會有時會出現門可羅雀或水洩不通的可能。伊莉莎白與達西先生最初一次「傲慢與偏見」的對決,就發生在舞會上頭。由於現場「僧多粥少」,男士有義務多跳幾曲,以便讓每位女士都有機會享受舞會樂趣。偏偏達西先生不為所動,甚至發表「任何一個野蠻人都會跳舞」的言論,對於難得外出參加體育活動而顯得躍躍欲試的女性來說,無疑是傲慢與偏見,當下人心盡失。作為參照,賓利先生有鑑於此,「很快地就跟房裡所有重要人士接觸過」。諸般社交場合,對於上流男女,是權利也是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