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焦桐】To Eat or Not To Eat──論食人

【作者】文_焦桐 圖_旅讀、WikimediaCommons

2023年12月號 第142期
2023-11-29

 

食人者與犧牲者之間構成了複雜的隱喻,原始部落食人習俗,並非為了充饑,除了勝者與敗者間的征服關係,還有一種儀式,是象徵祝福的喪葬文化。

 

我曾經指導劉淑萍的學位論文《中國文學中的食人》,探討中國文學裡的食人意象、寓意、食療、時代背景及多面向人性。

食人風俗(cannibalism)是聳動的主題,古今中外的例子甚多。本文不討論大饑荒、天災人禍時的求生式吃人。僅文化層次就頗多事例,諸如《舊唐書.隱逸.王友貞傳》所載「割股療親」,可謂中國孝道的極致表現,接近佛家捨身供養的精神;《聊齋.連城》裡的刲肉療疾;元雜劇《孝義士趙禮讓肥》搬演兄弟友愛的典型:《水滸傳》剜心臟做醒酒湯。中國自古有食人習俗,食人不一定為了營養,也為了療效,明朝李時珍編纂的《本草綱目》五十二卷即記載人體器官入藥者37種,包括汗、淚、屎、尿、髮、血、人骨、人膽、人肉、津唾……

 

我泥中有你,你泥中有我

長期以來,人們常將食人行為聯想野蠻文化。蒙田有一篇散文〈話說食人部落〉,為「野蠻」人辯護,指出歐洲的火燒酷刑,比原始部落的食人屍更野蠻。遠藤周作《深河》敘述木口在太平洋戰爭時,部隊被英國兵和印度兵追趕,所有人都營養失調,一半以上罹患瘧疾,紛紛倒斃在叢林裡。同袍塚田留下來照顧受重傷掉隊的木口,他弄來人肉。他們吃的是南川上等兵的肉,用來包肉的紙是他一直帶在身上的新婚妻子的來信。

當代人類學家馬文.哈里斯的《好吃:食物與文化之謎》有一章談食人,指出人吃人之謎,涉及不缺乏其它食物的情況下,社會所認可的食用人肉現象。

獲取可吃的人體大致有兩種方式:吃人者以暴力殺害被吃者,或食用自然死亡的親屬屍體;前者是戰爭的側面,後者屬喪葬禮儀。許多部落和村莊社會的喪葬習俗,存在著分食死去親人的少部分身體,但所吃的是死者骨灰、碳化的肉等象徵性遺物。食用被愛者的骨灰是火葬的一種邏輯延伸。死者火化後,灰燼往往被收集保存在容器中,最終伴隨飲料吞食下去。另一種常見的處理屍體方式,是等待埋葬後的屍身腐爛,取出骨頭的一部分或全部,重新埋在家室之內,或置於籃子掛起來,最後搗碎這些剩骨,併飲料吃下肚。

巴布亞紐新幾內亞的弗瑞(Foré)婦女掘墓挖出埋葬兩三天的死者,從屍骨切下肉,放進竹筒中和羊齒植物的葉子、綠色菜一起煮食。諾貝爾醫學獎得主卡爾頓.蓋達謝克發現:弗瑞婦女罹患「庫魯病」一種致命的「發笑病」,在發病的後期,患者無法控制臉部的肌肉,看似一直在笑,笑到死為止。這種「慢性病毒」引起的病,很可能是她們吃部分腐爛的屍身所致。

 

股肉紅燒,臀肉清蒸

虹影的自傳《饑餓的女兒》有一段敘述「水館子」的人肉包子:「吃了包子的人還想吃,這才生意紅火,就像現在火鍋館裡的人,往湯料裡放大麻根、罌粟桿一樣。」災荒年,肉很稀罕,水館子的肉餡「鮮得要命」。

婦孺的肉質在文學描述中最優。莫言的小說〈棄嬰〉結尾插敘了一段短文:「一個美麗溫柔的少婦,殺食年輕男子。股肉紅燒,臀肉清蒸,肝和心用白醋生蒜拌之。這個女子吃了許多條男子,吃得紅顏永駐。我想起在故鄉遙遠的歷史裡,有一個叫易牙的廚師,把自己親生的兒子蒸熟了獻給齊桓公,據說易牙的兒子肉味鮮美,勝過羔羊。」

所有肉品中,唐三藏才是最令人垂涎的肉品,幾乎所有妖怪都覬覦著至少要吃一口。三藏乃金蟬子轉生,十世修行的好人,自幼為僧,元陽未泄,吃了他一塊肉即能延生長壽,與天地同休,自然是妖魔垂涎的目標。《西遊記》中,黃風嶺的黃風怪對食人比較講究,他捕捉到三藏,並未急著吃掉,而是綁在後園定風樁上,先等待三五日,一方面自然是怕孫悟空、豬八戒來攪擾,再方面是讓三藏的身體乾淨,不管蒸、煮、炒、煎都會更美味。

這種烹調準備工作同樣見於八十五回,豹子精逮了唐僧綁在樹上,先餓他兩三天再宰來吃,就為了淨空肉身內部,乃是一種清潔食物的手段。淨空之後如何烹製呢?有小妖建議「碎劖碎剁,把些大料煎了,香噴噴的大家喫一塊兒」,這是肉末漢堡的吃法。另有較講究口感的小妖持不同意見:「還是蒸了喫的有味」;另一個說:「煮了喫,還省柴」;又一個道:「他本是個稀奇之物,還著些鹽兒醃醃,喫得長久」。小妖們品味、喜好各異,搞肉的辦法不同,珍惜好肉的基本心態則一。

 

戰敗化身俎上肉

最為國人熟知的為仇恨吃人,莫如岳飛:「壯志饑餐胡虜肉,笑談渴飲匈奴血。」

德國作家徐四金在長篇小說《香水》的結尾描述葛奴乙──一位煉香水成魔的殺人狂,半夜走到墳場,在一群敗類聚集中,打開他精心煉製的香水,從頭淋到腳,「突然全身好美,像光輝的火焰」,天使般,吸引了所有的罪犯圍了過來。這群罪犯生吞活剝人肉並未引起吾人的懼怖與同情,原因是被吃者本身即是人魔,葛奴乙謀殺了26個美麗的處女,只因為他迷上了她們身體的味道,要用她們的體香煉製香水。本來,將這樣的人魔碎屍萬段亦不算殘酷,全城的仇恨也都集中起來,慶典般等著看他被凌遲至死。無奈那香水使他成為上帝,所有聞到氣味的人都臣服在腳下,使一場行刑大典變成世紀狂歡,令上萬人在廣場上集體性交。

打仗最易引發仇殺,進而吞食。德國水手漢斯.斯塔登在巴西的圖皮南巴印第安部落被擄,死裡逃生後,敘述親眼目睹戰俘在儀式中遭折磨,肢解,煮熟,分發吃掉。這是戰爭性食人的基本模型。吃敵人以補充戰時口糧,似乎是很多村落社會的共同行為。毛利人的軍隊有意只帶一點點食物,在行進途中,他們盼望補給到人肉資源,並津津樂道敵人的肉是如何好吃。

圖皮南巴人、休倫人或易洛魁人並非為了獲取人肉而打仗,人肉只是打仗的副產品。從收支角度來看,他們吃戰俘的肉是相當合理的。如果我們視戰爭為有組織地獲取肉食的一種狩獵形式,其代價遠遠超出收益。

隨著國家形式的政治組織興起,戰爭吃人的實踐就停止了。馬文.哈里斯斷言:主要是收支情況改變了,更有效的動物性食物資源開始被利用,戰犯的額外用途不斷增加,使他們活著比死了更有價值。

 

獻祭心臟即勇者

幾千年來,食人者一直與文明社會對立。在我們的文化中,食人是混亂無序的象徵,缺少道德、法律與制度,代表著極端的野蠻與殘忍。瑪格麗特維在《餐桌禮儀》一書中揭櫫:「食人風俗從來都不是無意義、無意識、游離於禮儀之外的;實際上,它被嚴格地限制著,並且吃人比吃日常的飲食更具有覺悟。」

1521年,62名西班牙士兵在戰爭中被阿茲特克人俘虜,被帶到敵人的首都特諾奇蒂特蘭(今墨西哥城)城中的一座寺院金字塔前殺死:「他們稱俘虜的心臟為『珍貴的鷹仙人掌果實』,將它們高舉起來,奉獻給太陽神。」

據說犧牲品的心臟獻祭給太陽,是它具有鷹的勇氣與美洲豹般的強烈欲望;而鮮血,平息了大地的饑渴,令土地更加肥沃。除了享受人肉的願望,祭祀還涉及到上千種不同的含義與情感。食人的事實要隱藏在神聖的儀式、謹慎的舉止之下,人肉才是潔淨的,且整個食人過程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。阿茲特克族的食人現象,其範圍與複雜性是獨一無二的,也是我們目前所知的唯一擁有龐大人口且把食人行為風俗化的帝國。


食人肉不僅為止飢

食人者與犧牲者之間的關係,構成了複雜的隱喻:被拷打、被屠殺、被吃掉的一方,代表著黑暗、原始的獸行與野獸。或者說,犧牲品是一種野獸,應該被文明的一方吃掉,破壞它所代表的力量。吃掉敵人,「攝取」其力量,增加到自己身上。

那些原始部落食人習俗,並非為了充饑,而是一種儀式,象徵祝福的喪葬文化,啃食死去親屬的遺體,或撬開頭骨、食用骨髓,皆有其特定的文化背景。

我越來越覺得,食人是個深刻的問題,值得吾人探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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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桐
1956年生於高雄市,「二魚文化」公司、《飲食》雜誌創辦人,曾為中央大學中文系教授,退休後專事寫作。已出版著作包括散文《暴食江湖》、《滇味到龍岡》、《味道福爾摩莎》、《蔬果歲時記》、《為小情人做早餐》及詩集、論述等等卅餘種;編有年度飲食文選、年度詩選、年度小說選、年度散文選及各種主題文選五十餘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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